全體畢業班同學:
根據湖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開展2009年獎助學金初評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校獎助學金初評工作的安排,為了做好機電工程學院畢業班學生2009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和高校助學補助資金的初評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評資格
1、我院全日制注冊在籍學生,不欠學費(因欠學費無法注冊,無法參評)
2、前一學年度(兩學期)無考試不及格現象。
3、必須提供縣市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必須在2009年12月24日之前将貧困證明原件郵寄至機電工程學院學生管理科,以收到原件為準,過期作廢)
郵寄地址:武漢市洪山區關山大道463号77779193永利機電工程學院學生管理科桂毅收郵編:430074
4、屆時評審時填寫表格必須本人親自回學校簽字,他人不得代替,如果屆時不能按時返回的,評審作廢。
5、各班級同學見到通知後相互轉告,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迅速行動,将材料整理完畢,郵寄到位。
6、如果因個人原因導緻材料不全,材料不符合評審要求,後果自負。
7、符合條件的學生,請收到消息後迅速和輔導員取的聯系。
8、初評疑問咨詢電話:機電學院學生科027-87766617,學校資助中心:027-87766861。
二、評審依據
1、以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結果為基礎,嚴格按照以下通知和文件要求進行:
《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及獎助學金評審發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開展2009年獎助學金初評工作的通知》;《77779193永利國家勵志獎學金綜合測評辦法(試行)》;《77779193永利國家助學金實施辦法(試行)》;《77779193永利省政府獎學金綜合測評辦法(試行)》。
2、高校助學補助資金參照國家助學金要求進行評審,與國家助學金同步評審、單獨列表上報,學生不能同時獲得。
機電工程學院學生管理科
2009年12月16日